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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810 发布时间:2025-03-29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省律师协会关于《关于做好2024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5年3月至5月集中开展2024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2024年12月31日前,经省厅依法许可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应当参加2024年度检查。
(二)全市专职律师、兼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2025年1月1日后新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不参加2024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评定标准
(一)律师事务所
除司法部有关规定的内容外,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纪学习教育、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做深做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落实《关于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的意见》《安徽省青年律师教育培养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情况纳入2024年度检查内容。
(二)执业律师
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情况;
2.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3.律师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的情况;
4.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质量情况,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
5.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
6.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7.律师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
8.律师完善个人网上信息的情况;
9.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情况;
10.律师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11.省、市律师协会根据需要要求考核的其他事项;
12.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考核,根据其实际工作职责确定考核内容。
三、评定标准
(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次。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放任、纵容、袒护律师执业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不按规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松懈、混乱,造成本所不能正常运转的;
3.律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未达标的;
4.本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
5.提交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年度检查考核情况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6.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执业律师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评定标准按《安徽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考核年度内执业不足一年的,参加脱产学习、培训超过六个月的,因病暂停执业超过六个月的,因其他情形暂停执业不宜评定考核等次的,只参加考核,不评定考核等次,存在此类情形的要在律师花名册考核结果栏内注明,未发现有“不称职”等次情形的,以“称职”报送备案。
四、考核程序
(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检查考核内容,在完成对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本所执业、管理情况总结后,将考核材料连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式样见附件7)、上报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于4月14日前一并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律师事务所直接报安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各县(市、区)司法局应当对所辖律师事务所上报的年度检查考核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和考核等次建议,于4月21日前报安庆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律师事务所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考核机关申请复查??己嘶赜Φ弊允盏缴昵胫掌鹗漳诮懈床椋⒔床榻峁槊娓嬷昵肴?。
(二)执业律师
1.所内考核
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鼓励采取线上考核方式,方便律师办事。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召开全体律师大会,听取律师个人总结(执业律师超过20人的,可按一定比例选取部分人在大会上作工作总结,人数不得少于20人),组织进行民主评议。
二是结合考核评议情况,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安徽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评标准,对律师在考核年度内的执业表现出具考核意见。
三是律师事务所的考核意见送交律师本人阅签意见。
考核年度内变更执业机构的律师,一律由变更后的执业机构负责考核,在变更后的执业机构执业当年不满六个月的,其变更前的执业机构应当将该律师于本年度内在本所执业期间的表现情况,向变更后的执业机构提供考核意见。
2.律师协会考核
律师事务所于4月14日前完成对本所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将考核材料和所内考核结果报所在县(市、区)司法局签署意见后,报安庆市律师协会审查,确定考核等次。市直律师事务所直接报安庆市律师协会。
法援律师年度检查考核比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进行,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所在地司法局审核后报市律师协会考核。
市律师协会在完成考核工作后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报安庆市司法局备案。通过备案审查的,在律师执业证书上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
五、办理年度考核应提交的材料
(一)律师向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
2.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蛘咝幸党徒涞闹っ鞑牧希?/span>
3.律师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信息有变动的,应当提交新的相关证书或证明;
4.考核组织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各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除上述材料外,向主管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专职)花名册》(附件2);
2.《2024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兼职)花名册》(附件3);
3.《2024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法律援助)花名册》(附件4);
4.《未参加2024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附件5);
5.《2025年新申领律师执业证人员花名册》(附件6);
6.《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附件7)
除《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需报纸质材料外,其他只需报送电子文档。县(市、区)辖区律师事务所材料由县(市、区)主管司法局汇总上报,并填写参加2024年检查律师事务所花名册(附件8)。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检查考核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升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及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抓实抓好。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年度考核工作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2.严格执行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结合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律师事务所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不再从事律师职业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律师,应当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并逐级上报办理律师执业证书注销手续。
3.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认真做好“安徽省司法行政综合管理平台”数据维护和治理工作,做到律师业务全流程管理,及时完成“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有关信息确认和奖惩信息更新发布。
4.统筹做好监管工作。各地要将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检查考核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厅《关于进一步压实律师事务所管理责任的意见》(皖司发﹝2022﹞25号)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考核等同步安排实施。
5.着力抓好问题整改。对在检查考核中发现的律师政治建设、队伍管理、业务活动、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人:赵从应、潮琪
联系电话:0556-5701539、5701520
电子邮箱:aqsfjlsk@163.com
附件:1.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24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专职)花名册
3.2024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兼职)花名册
4.2024年度安徽省执业律师(法律援助)花名册
5.未参加2024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
6.2025年新申领律师执业证人员花名册
7.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登记表
8.参加2024年检查律师事务所花名册
9.安徽省律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时间计算方法
安庆市司法局 安庆市律师协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