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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3832 发布时间:2020-03-24
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全市各律事务所党支部(总支):
根据《安庆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庆组字〔2017〕127号)规定,就安庆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2019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时间
4月上旬完成。市直各律所党支部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委托主管局党组组织实施,自行安排时间,务必于4月10日前完成。
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程序
1、召开全体律师(含党员律师)大会,听取书记述职;
2、组织合伙人、党员群众分别填写“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满意度测评表” (见附件1);
3、书记根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安庆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考核评价评分表”(见附件2);
4、上级党组织对律所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评价,对照书记述职和检查相关党建工作记录台账资料,根据党支部书记提交“安庆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考核评价评分表”逐步进行评分,并汇总填写“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上一级党组织考核评价表”(附件3),作出考核等次评定。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律所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准备,并按要求组织开展好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2、市直各律所党支部书记2019年度述职报告于3月3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师行业党委装订成册,供支部互评打分参考,并报市委非公委。述职报告内容应包括支部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书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下年度工作打算,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3、各县(市、区)司法局完成各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后,将结果于4月10日前报市律师行业党委。主要材料包括:律所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电子版)、“安庆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考核评价评分表”(盖章的扫描件)、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上一级党组织考核评价表(盖章的扫描件)、安庆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报告表。
特此通知。
安庆市律师行业党委
2019年3月24日